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一、拍賣標的1417建號建物自民國90幾年起即出租予第三人陳長欣及其親屬居住使用,兩造亦已於106年簽訂租賃契約,租期自106年3月30日起至121年3月29日止,每月租金15,000元;系爭標的前半部分係宮廟「聖賢宮」,後半部分為住家使用,該建物無增建部分,惟有嚴重漏水之情事,請投標人注意。
二、本件係拍賣1417建號建物所有權全部,惟現由第三人承租並占有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三、經函查相關單位,本件拍賣標的非海砂屋,非地震受損建築物,自民國95年迄今無火災發生紀錄,無非自然死亡情事之資料註記,無放射性汙染建築物偵測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