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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賣標的2229建號建物假扣押查封時由第三人廖慧穎承租使用,惟於108年4月9日現場履勘 時,經鎖匠開鎖入內,已無人居住使用,故本件拍定後點交。 二、拍賣標的4505建號建物係為5樓之頂樓加蓋(6樓)及其頂樓之增建部分,並有獨立出入口, 頂樓旁之鐵梯上去之門鎖已生鏽,無法打開,頂樓之增建部分可由6樓屋內之內梯進入樓上 木板隔間之房間,且頂樓增建有多處漏水,下大雨時會漏水至6樓,前案108年4月9日於現場 履勘時,頂樓及其增建部分皆已無人居住使用,屋內尚有水電,故本件拍定後點交。 三、4505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 所有權移轉登記,且經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列為垂直增建違章建築,並列為影響公 共安全之違章建築,限期拆除,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得異議。 四、拍賣標的前案執行時經頂樓之前承租人在場稱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 件,亦非屬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 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