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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花園廣場 府中生活圈

新北市板橋區館前西路152之4號1樓+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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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片
  • 地圖
  • 建物平面圖
  • 法院拍賣公告
公告底價
1746萬
開標結果
待標中
  • 公告坪數
    30.85
  • 每坪單價
    56.59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4/05/07 14:30
  • 拍  次
    1拍
  • 點交情形
    點交
  • 保 證 金
    350萬
聯 絡 人
張先生
調整字級

物件資料
公 告 坪 數
30.85
主 建 坪 數
18.56
附 屬 坪 數
2.61
公 設 坪 數
2.87
其 他 坪 數
騎樓:5.14 / 通道:1.67
增 建 坪 數
土 地 坪 數
4.16
車 位 坪 數
車 位 屬 性
-
捷 運/火 車
府中站
房 屋 類 型
華廈
結   構
RC
屋   齡
41
樓 層 別
1+2/10
房 屋 用 途
商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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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料
拍 賣 地 點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   號
112年度司執字第173049號
拍 賣 範 圍
全部
拍 賣 原 因
分割遺產
抵 押 權
無抵押權設定
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建物於112年12月8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大門深鎖,無人應門,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陳稱,本件1666-15地號係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板橋區館前西路150之3號建物至同區府中路143號建物前方之道路,債權人代理人在場表示本件建物係由債人自行居住使用,出入均由內梯進出;嗣債權人於112年12月11日具狀表示本件建物現由債務人李奇霖一人居住使用,一樓有後門可通往社區管理室(有通道可進入館前西路),一、二樓間有獨立內梯通行上下樓層,本件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影響交易價額之情形。本件建號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二、依鑑定報告所載,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影響交易價額情形之資料;若有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致與鑑定報告內容所載容有出入者,請應買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並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併與說明。
三、本件1666-15地號之使用分區為板橋都市計畫之道路用地,惟此僅供應買人參考,應買人於投標前仍須自行查明土地使用分區有無變更,且拍定後不得以此向本院爭執或請求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四、依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12年11月17日新北工建字第1122285199號函所載,1666-15地號係72使字第1671號使用執照(70建字第1955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
五、本件1666-15地號土地目前係作為道路使用,是否有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應買人應自行查明,且拍定後不得以此向本院爭執或請求撤銷拍定。
六、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事件,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須通知全體共有人是否優先承買,無人主張優先承買時,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本件共有人眾多,請應買人注意。應買人如為共有人時,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惟若係「共有人與非共有人共同出價應買」而拍定者,仍須為共有人優先承買之通知,請應買人注意。若有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

本件占有使用情形,本院業已盡力調查,惟若查報與事實不符,致依法不得點交時,本院雖於拍賣公告定為點交,屆時仍得不予點交。惟拍定人得於本院所定期間內聲請撤銷拍定,原保證金及尾款價金均無息退還,逾時則不得再聲請撤銷拍定,拍定人若已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設定抵押權,而新抵押權人不同意撤拍,亦不得聲請撤銷拍定,拍定人、債務人及債權人均不得異議。
內容展開

本物件資訊如有遺漏,以法院公告為準。

地圖
公 告 底 價
1746
開 標 結 果
待標中
  • 公告坪數
    30.85
  • 每坪單價
    56.59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4/05/07 14:30
  • 拍  次
    1拍
  • 點交情形
    點交
  • 保 證 金
    350萬
聯 絡 人
張先生

留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