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1、3438建號查封時大門深鎖無人應門,經鎖匠開鎖進入,屋內有家具、音響等物品,現為空屋 無人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 2、5062建號係3438建號之增建物,因係拍賣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故拍定人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 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並應負擔被拆除風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3、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 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如下: ⑴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07年8月30日北市消調字第1076035375號函覆,自民國95年迄今無火災發 生記錄。 ⑵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107年8月30日北市警安分刑字第1076014673號函覆,於90年1月1 日至107年8月29日間,未發現有是類報案紀錄。 ⑶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07年9月13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076038376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高氯 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或921、331震損建築物。 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其他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陳報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 法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 張。 3、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