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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現由債權人自住使用,拍定後點交。另據債權人陳報:部分牆壁有油漆剝落、膨出、龜裂之情形。
二、本件係變賣共有物。㈠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含債權人、債務人)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有按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㈡有2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㈢另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須經相當時日,嗣程序完備後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於確定前均不退還所繳保證金及價金,請投標人注意。
三、另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惟若有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致與鑑價報告內容所載容有出入者,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投標。
四、5683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日後不得因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73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550,000元。
四、有抵押權設定,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全部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