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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備註
一、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土地1(7-18地號):125萬元。
土地2(7-19地號):155萬元。
土地3(7-34土地):130萬元。
建物(266建號):215萬元。
合計:625萬元。
保證金:188萬元。
二、抵押權及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三、拍賣建物出租第三人使用(租賃期間自110年3月1日起至113年2月28日止,租金每月18,000元),惟租期現已屆滿,且無不定期租約之適用,縱使續租亦不能對抗債權人,承租人為無權占有,拍定後點交。另建物現懸掛門牌為臺中市東區大智路202號4樓之2與建物謄本登記之204號4樓之2未符,請應買人注意。另依現有資料無從得知建物是否非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時有無損壞,及屋內有無非自然死亡之情事,然建物是否有上開重大瑕疵足以影響交易,仍應由應買人自行查證、評估,買受人對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