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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伍仟伍佰玖拾參萬柒仟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壹仟陸佰柒拾捌萬壹仟元。
四、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房屋目前出租給薩摩亞商昇豐實業有限公司做辦公室、德特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做宿舍使用,契約自112年3月至116年12月,並稱其亦居住此處,承租人偶爾會至標的辦公及居住,三個車位亦出租給前開兩個公司使用,惟上開租賃關係業經裁定除去,拍定後按現況點交;另稱標的非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然建物是否有上開重大瑕疵足以影響交易,仍應由應買人自行查證、評估,買受人對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
五、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拍賣之土地編定使用種類為:都市計畫第二種住宅區建築用地。
七、債務人積欠大樓管理費用之多寡及拍賣不動產是否確實附有停車位及其實際位置與債務人使用權之有無,因欠缺公示資料,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不能執該事由請求增減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