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情形 一、民國106年8月30日查封時,在場人李小姐表示,伊係債務人公司之同事,自105年3、4月間 入住迄今,標的物為味之鄉公司之員工宿舍,除伊,尚有另位同事鍾先生居住使用,其表示 自105年3、4月入住迄今,無償使用,但須負擔瓦斯及水電費用,沒有書面契約,屋後有增 建,無足以影響交易之重大情事。惟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新北警蘆刑字第1073480724 號函載明,不動產有漏水之情形,目前由王小姐承租居住使用,租賃期間自107年1月5日至 108年1月4日。107年8月22日履勘現場,承租人王小姐表示,不動產係其夫蔡先生承租,每 月租金17000元,押租金34000元,107年6月才降至15000元。惟實際狀況為何,仍請應買人 自行查明注意。 二、不動產與第三人間之使用借貸及租賃關係業經本院於107年10月29日除去,拍定後點交。 三、20810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增建部分是否為違建,拍定人應自行查明,並承擔拆除之風險。"
" />
X
快速聯絡
諮詢專線:
線上諮詢:
或由專員為您服務,請留下
快速
聯絡

長安街雅寓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46巷6號4樓

  • Uhomes
  • Uhomes
  • Uhomes
  • Uhomes
  • Uhomes
  • Uhomes
  • Uhomes
  • Uhomes
  • Uhomes
  • Uhomes
  • Uhomes
  • Uhomes
  • 相片
  • 地圖
  • 建物平面圖
  • 法院拍賣公告
公告底價
660.48萬
開標結果
拍定834萬
  • 公告坪數
    45.43
  • 每坪單價
    14.50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19/07/09 09:30
  • 拍  次
    特拍
  • 點交情形
    點交
  • 保 證 金
    133萬
聯 絡 人
吳先生
調整字級

物件資料
公 告 坪 數
45.43
主 建 坪 數
34.86
附 屬 坪 數
3.89
公 設 坪 數
其 他 坪 數
增 建 坪 數
6.68
土 地 坪 數
11.24
車 位 坪 數
車 位 屬 性
-
捷 運/火 車
房 屋 類 型
公寓
結   構
RC
屋   齡
29
樓 層 別
4/5
房 屋 用 途
住家用
會員資訊

請登入會員查看

公告資料
拍 賣 地 點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   號
107年度司執字第20901號
拍 賣 範 圍
全部
拍 賣 原 因
清償債務
抵 押 權
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筆   錄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民國106年8月30日查封時,在場人李小姐表示,伊係債務人公司之同事,自105年3、4月間 入住迄今,標的物為味之鄉公司之員工宿舍,除伊,尚有另位同事鍾先生居住使用,其表示 自105年3、4月入住迄今,無償使用,但須負擔瓦斯及水電費用,沒有書面契約,屋後有增 建,無足以影響交易之重大情事。惟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新北警蘆刑字第1073480724 號函載明,不動產有漏水之情形,目前由王小姐承租居住使用,租賃期間自107年1月5日至 108年1月4日。107年8月22日履勘現場,承租人王小姐表示,不動產係其夫蔡先生承租,每 月租金17000元,押租金34000元,107年6月才降至15000元。惟實際狀況為何,仍請應買人 自行查明注意。 二、不動產與第三人間之使用借貸及租賃關係業經本院於107年10月29日除去,拍定後點交。 三、20810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增建部分是否為違建,拍定人應自行查明,並承擔拆除之風險。"
內容展開

本物件資訊如有遺漏,以法院公告為準。

地圖
公 告 底 價
660.48
開 標 結 果
拍定834萬
  • 公告坪數
    45.43
  • 每坪單價
    14.50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19/07/09 09:30
  • 拍  次
    特拍
  • 點交情形
    點交
  • 保 證 金
    133萬
聯 絡 人
吳先生

留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