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房屋查封時,屋內嚴重燒燬,請買受人注意。
二、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三、暫編2676建號之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增建部分,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與主建物建號內部相通,且無獨立出口,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03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60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