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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3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290,000元。
四、建物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債權人陳報為無人居住、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點交,另共同使用部分,則不點交。
五、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建物有無積欠大樓管理費用及有無停車位使用權,因欠缺公示資料,應買人請自行查明,如有爭議,由拍定人自理。
七、附表編號2之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