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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及相對人在場稱:拍賣之153地號土地其上之389建號建物有增建(經編定為1303建號建物),增建部分占用157地號土地,建物現由其自住,無出租,牆壁有部分漏水及壁癌。拍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2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378,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拍賣之土地編定使用種類為:153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住宅區用地;157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
六、拍賣之1303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拍定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七、拍賣之157地號土地之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應受土地法第93條規定:「依都市計畫已公布為道路或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得為保留徵收,並限制其建築。但臨時性質之建築,不在此限。」之限制。
八、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數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以抽籤決定買受人。拍定後,如依法准由有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買時,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