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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備註
一、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土地1(7-18地號):125萬元。
土地2(7-19地號):150萬元。
土地3(7-34地號):125萬元。
建物(264建號):200萬元。
合計:600萬元。
保證金:180萬元。
二、抵押權及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三、拍賣建物現由債務人及其家屬自住,拍定後點交,又建物懸掛門牌號碼為202號4樓之1,與建物登記謄本實際登載建物號碼204號4樓之1不同,請應買人注意。另依現有資料無從得知建物是否非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時有無損壞,及屋內有無非自然死亡之情事,然建物是否有上開重大瑕疵足以影響交易,仍應由應買人自行查證、評估,買受人對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