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院113年8月30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建物無增建,目前供安瑟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做為營業使用,負責人為共有人曾煥釗,經詢問未簽立任何租賃及借用契約,其佔有使用權源不明,嗣據債權人查報公司股東為全體共有人應為使用借貸關係,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又房屋有無欠繳或應補納水、電、瓦斯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0,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000,000元。
四、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拍賣程序,各共有人均有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五、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六、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