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拍定後僅就建物部分依現況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房屋位於夏綠蒂社區,經本院現場查封時據相對人陳慶玲在場稱,房屋為一套房,現無人居住,屋內鋼筋裸露,油漆及泥土剝落,無水無電,目前已欠繳管理費20多萬元,前陣子又收到管委會委任律師再以律師函告知新增3萬元左右之管理費未繳納,另標的無非自然死亡、地震受創、火災受損等情事,惟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則不清楚。復依鑑價報告記載,建物天花板經觀察外觀有鋼筋外露問題。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0,000元。
四、本件係屬變賣分割共有物拍賣程序,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房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
五、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
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七、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