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9,5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874,000元。
四、土地及建物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之。
五、土地及建物共有部分,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據查封筆錄、鑑價報告及房屋現況調查表記載,4013建號建物目前為辦公室空間,建物內仍有辦公桌椅、鐵櫃及影印機等辦公設備,另物業管理人表示屋主及承租戶均已失聯,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之。
七、本件拍賣標的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管理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本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八、本件拍賣建物,本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它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事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不含委託專業檢查單位鑑定〉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情事。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調查,仍難保證決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