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6088建號建物據本院查封時在場第三人稱現由其與貓狗居住在內,房屋有輕微漏水情形。其與債務人有約定可免費住10年,有提出書面租賃契約影本,租賃期間自110年9月26日起至115年9月26日止,每月租金45,000元,附件借款契約書影本上註記「房租包4.5萬免租金10年」等語,故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件拍賣標的7366建號建物為頂層違建,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3年2月16日北市都建查字第1136011736號函覆係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屋頂),屬既存違章建築,已列入分類分期處理,故拍定人須自行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5,1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03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