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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園春曉C區 近湖口車站

新竹縣湖口鄉吳厝路68號5樓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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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片
  • 地圖
  • 建物平面圖
  • 法院拍賣公告
公告底價
543萬
開標結果
待標中
  • 公告坪數
    26.90
  • 每坪單價
    20.18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5/02/12 14:30
  • 拍  次
    1拍
  • 點交情形
    點交
  • 保 證 金
    108.6萬
聯 絡 人
徐專員
調整字級

物件資料
公 告 坪 數
26.90
主 建 坪 數
18.86
附 屬 坪 數
1.88
公 設 坪 數
6.16
其 他 坪 數
增 建 坪 數
土 地 坪 數
17.29
車 位 坪 數
車 位 屬 性
-
捷 運/火 車
台鐵湖口車站
房 屋 類 型
華廈
結   構
RC
屋   齡
4
樓 層 別
5/5
房 屋 用 途
集合住宅
會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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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料
拍 賣 地 點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案   號
113年度司執字第10022號甲標
拍 賣 範 圍
全部
拍 賣 原 因
清償票款
抵 押 權
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筆   錄
點交否: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122地號土地為同段1841建號建物之坐落基地,1120、1122-13、1150地號土地為空地,部分劃有停車格停放車輛。另依新竹縣新湖地政事務所來函所載,依1120、1122-13、1150地號土地之相對位置,前述土地應係1841建號建物所在社區之聯外道路及社區內通道,上開土地依內政部112年12月15日台內地字第1120267939號函釋意示,解釋上應屬區分所有建物之從物,依民法第68條第2項規定,於買賣時毋庸通知他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又據鑑價報告記載,1841建號建物依外觀判斷並無增建,惟實際狀況仍應以測量結果為準。而經本院囑託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訪查結果,其回函稱:經其詢問社區管委會主委,稱已半年未見有人進出,員警亦已多次前往該建物敲門,但無人回應。本件係拍賣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區分所有建物及其附屬土地,拍定後建物專有部分按現況點交,其餘部分含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基地及附屬土地均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43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86,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共分二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五、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六、1120、1150地號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三十三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同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三十三條但書規定而得承受耕地者,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於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且不許嗣後補正)。
七、拍賣之不動產為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區分所有建物,其基地、公共設施及道路用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八、依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建物有無增建部分無法判斷,請應買人自行查證。如有增建部份,該部分係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增建部份,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另增建部分如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遭拆除之風險。
九、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十、依本院調查結果及鑑價報告記載,並無資訊可明顯認定拍賣之建物為海砂屋,或有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實際現況仍請應買人自行查證。
十一、依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不在環保署之列管場址名單內,惟實際現況仍請應買人自行查證。
十二、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十三、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十四、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內容展開

本物件資訊如有遺漏,以法院公告為準。

地圖
公 告 底 價
543
開 標 結 果
待標中
  • 公告坪數
    26.90
  • 每坪單價
    20.18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5/02/12 14:30
  • 拍  次
    1拍
  • 點交情形
    點交
  • 保 證 金
    108.6萬
聯 絡 人
徐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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