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661建號經本院現場查封,債務人在場稱目前由其與母親居住使用,社區清潔費每半年1,000元,無停車位,另屋內設有租先牌位,並陳稱房屋曾有漏水情形,但已修繕,現部分房間內及後陽台屋頂有壁癌情形。3016建號為6樓(即頂樓增建),債務人之母稱係由前屋主所建,當初購屋時就是買5樓連同6樓一起使用。6樓僅能由公共樓梯進入,與5樓間並無內梯,據債務人母親稱,目前由債務人使用,屋內物品均為債務人所有,本件拍定後均點交。
二、3016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拍定人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經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列為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拍照建檔列管,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三、本件拍賣標的另經函詢相關主管機關後,查復無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海砂屋、地震受創之紀錄,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1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22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