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本案號包含「千歲街6巷20弄2號2樓(48年公寓)+千歲街8號2樓(24年華廈)」一併拍賣,兩建物各別坪數,請洽專員。
使用情形
一、本件丙標中,㈠樹林區千歲街6巷20弄2號2樓建物查封時,租客許郁玟在場稱該屋係向債務人承租,租約原為107年8月至108年7月底,後續無書面訂約,惟繼續承租使用中,惟實際使用狀況,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樹林區千歲街6巷20弄2號2樓建物查封時由第三人承租占有使用,惟係不定期租約,拍定後點交。㈡樹林區千歲街8號2樓建物查封時,無人應門,管理室稱該屋已許久無人居住,揭示查封公告於門首後,債務人到場協助開門,該屋為空屋,樹林區千歲街8號2樓建物拍定後點交。
二、因丙標建物2筆向抵押權人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設定抵押,應合併拍賣。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費、管理費、公共基金等。本件標的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管理費等相關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如須繳納登記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請投標人應自行注意該項記載。
三、依鑑定報告所載,本件丙標建物並無在海砂屋、輻射屋、凶宅網等各媒體網站記載,依外觀判斷勘估標的尚無火災受損等影響交易價額情形;本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揭示於前,以供投標人參酌。因本院欠缺完整資料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實際情況可能與鑑定報告或上揭情形有所出入,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或周遭四鄰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
四、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前,縱已宣布拍定,本院亦得停止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投標應買。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8,16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640,000元。
四、本件分甲、乙、丙標依次順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五、本件丙標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