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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仟陸佰伍拾伍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肆佰玖拾陸萬元。
四、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建物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管理員表示建物登記由債務人及其家人使用,債權人查報建物由債務人及其親屬使用,應買人應自行查明確認,拍定後點交。但如有依法不能點交情形時,法院得不點交。建物共用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六、債務人有、無積欠大樓管理費用及其數額,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不能執該事由請求增減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