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88萬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66萬元。
四、抵押權及限制登記事項於拍定後塗銷。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區內第四種商業區土地。
五、據查封筆錄、鑑定報告、建物登記謄本及債權人查報所載,本件拍賣建物為總樓層15層之社區大樓之一戶,屋齡約2年,社區名「中港雲頂」,位於三井OUTLET東北側之商業區,社區基地西南側臨30公尺大勇路、東北臨15公尺大勇北路,查封時債務人未在場,共有部分含位於B1停車位編號43號,債權人稱房屋及停車位均由債務人及其家人使用,惟未能開鎖入內且債務人信件均因遷移不明退回,詳細占有情形及房屋現況不明。並經本院函詢主管機關,自民國97年相驗勘查電子化起尚無非自然死亡、自民國95年救護指揮派遣系統建置起尚無火災報案紀錄,此前及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則無資料等情事。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留意有無上開影響交易情事。上開建物專有部分拍定後點交,如有第三人提出查封前合法占有建物之證明文件,即不點交。
六、建物共有部分(即公設持分),如謄本上未能明確載明由債務人分管使用,均不點交。
七、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規定,拍賣不動產之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實際前往標的物所在地察看並探訪其現況,慎重決定是否應買。
八、建物查封期日113年10月23日之管理室管理員表示拍賣戶已二期共6個月未繳納管理費,惟管理費積欠因欠缺公示資料,應買人請自行查明,如有爭議,由拍定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