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523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
㈠現場查封時,據債務人稱拍賣標的由債務人及家人自住。
㈡與隔壁29號建物,一樓牆壁有打通,可互通;頂樓女兒牆,部分牆面有切割,可通至隔壁。拍定人應負擔自行隔間之責,請投標人注意。
二、771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日後不得因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請應買人注意。
三、另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惟若有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致與鑑價報告內容所載內容有出入者,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投標。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7,6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530,000元。
四、有抵押權設定,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全部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