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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分別標價,合併拍賣。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5,6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680,000元。
四、抵押權及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五、拍賣建物附有二車位,地下一樓及地下二樓各一。拍賣建物查封時有二房間出租他人,租期自民國113年7月30日起至116年7月29日止,租金每月12,000元。惟該租賃關係業經本院以執行命令除去,拍定後點交。但如該執行命令於點交前經廢棄確定,則不點交。
六、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道路用地(截角),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