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部份點交、部份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據查封筆錄記載,據債務人在場稱646建號建物現由其與家屬居住,並稱無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或嚴重漏水等情事,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本件係拍定後點交。689地號土地及653建號建物係公寓用地及公共設施,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拍賣之土地編定使用種類為:都市計畫住宅區。
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四、本件土地依登記謄本之記載內有部分法定空地,此部分應由拍定人自理。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伍佰玖拾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壹佰柒拾柒萬元。
四、債務人積欠大樓管理費用之多寡及拍賣不動產是否確實附有停車位及其實際未置與債務人使用權之有無,因欠缺公示資料,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應買人、債權人等均不得執該事由請求增減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