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㈠997建號、998建號、3674建號拍定後點交。
㈡民國113年4月24日現場查封時,經進入997建號內檢視現場為空屋;998建號現場亦為空屋,僅有少許雜物。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㈢3674建號係未登記建物,與主建物(998建號)內部相通,且無獨立出入口。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於113年8月5日函覆稱:3674建號建物係位於法定空地之水平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比對83年空照圖模糊不清無法辨識,現況材質老舊,且無施工跡象,拍照存證辦理等語。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本件拍賣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
備註
一、總價:29,190,000元
二、保證金:5,840,000元
三、本件不動產分2標分別拍賣:2標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四、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本件係變價分割遺產執行事件,債權人及債務人(即各共有人)均得參加應買;且拍定後,除拍定人為共有人外,依民法第830條準用第824條第7項規定,公同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六、無抵押權登記。
七、拍賣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21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