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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拍賣建物據債權人查報無人居住,拍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09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818,000元。
四、本件標的物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五、第1730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以上開事由提出爭執。
六、拍賣建物現場執行時,經目視屋內一樓、二樓堆滿雜物、一樓前陽台及客廳並堆有許多石頭;二樓屋頂有些許壁癌、2樓到3樓樓梯有壁癌;3樓漏水嚴重、屋頂、牆壁均有壁癌、到4樓之樓梯間有鋼筋裸露、水泥剝落;四樓有鐵皮加蓋,但前後並未包覆;據債權人陳報屋內一樓堆滿雜物,屋內有多處壁癌與鋼筋裸露、至建物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情事,債權人無法查知;另鑑定報告記載本案建物於兇宅網查無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本案建物建造日期非民國71年至73年間,未屬於已發現之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名單內,建物是否為海砂屋或受有地震受創、火災受損之特殊情事,經觀察建築物外觀並無明顯鋼筋裸露、泥塊斑駁剝落之情事,應無此受創現象,惟仍需經科學儀器實測方可確認氯離子含量是否超標,經到場勘察,標的內部牆面有疑似滲漏水情形發生;再函分局建物有無非自然死亡之情形,其函復:經查鑑識資訊管理平台,該址查無相關資料,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七、本件拍賣之建物,本院卷內依通常調查所得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相關資訊,已於備註欄載明;其他非本院依通常調查所可得知之資訊,則非拍賣公告應記載事項,拍定後均不得以拍賣公告未記載而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八、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本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九、刊登於新聞紙或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