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建物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在場人康**在場稱:建物現由中華民國航空測量及遙感探測學會承租使用,租賃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此有租賃契約書影本在卷可憑,且該建物有漏水情事。經法院定期113年6月18日履勘現場結果:債務人不在場,在場人康**在場稱建物由中華民國航空測量及遙感探測學會承租使用,租賃期間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該學會自民國78、79年間開始承租,房間靠近窗戶之壁縫遇大雨會漏水。現查封後租賃期限業已屆滿,依強制執行法第99條之1項後段及第37期司法業務研討會第20則研究意見,拍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仟玖佰陸拾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參佰玖拾貳萬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