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7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20,000元。
四、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六、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所載,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房屋外觀有火災燻黑痕跡、門窗均毀損,地上有碎玻璃及石頭等,債權人代理人陳稱該建物於發生火災後有非自然死亡情事,現無人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
七、建物2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