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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拍賣之房屋現有租賃關係,租期至民國116年1月17日(有陳報租約)。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61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083,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五、本件拍賣之建物,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情形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是否有上開瑕疵,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拍定後不得以有上開瑕疵為由聲請撤銷拍賣。
六、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停車位為平面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