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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2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160,000元。
四、本件拍賣建物查封時債務人在場表示自住使用,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點交,共有部分及停車位則均不點交。
五、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建物有無積欠管理費用、有無停車位及其使用權,因欠缺公示資料,應買人請自行查明,如有爭議,須由拍定人自理。
七、附表編號2之建物(1731建號)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