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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408建號、8053建號拍定後依現況點交;364地號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08年1月7日現場調查時發現,364地號土地為巷道道路。 (三)408建號、8053建號由第三人王玉美基於其與債務人間之租賃關係占用中,租賃期間自民國 106年7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租金每月新台幣11,000元,押租金10,000元。惟其契約 成立於查封後,故拍定後仍予點交。
8053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據新北市政府 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08年1月17日新北拆認二字第1083174546號函所附違章建築處理情形表記 載,違建類型:水平增建違章建築,違建位置:其他,項目:既存違章建築,處理情形:拍 照建管列管。拆除風險如何,請應買人自行評估注意。且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 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