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8,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4,400,000元。
四、抵押權及限制登記事項於拍定後塗銷。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之第六種新市政中心專用區。
五、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所載,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詢問大樓經理表示建物現無人居住,有車位,無人使用。建物經法院函詢主管機關,尚無非自然死亡之相驗紀錄、自民國95年救護指揮派遣系統建置起尚無火災報案紀錄,至地震受創、輻射屋、海砂屋則無資料等情事,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留意有無上開影響交易情事。拍定後按現況點交,如有不能點交情事,法院得不點交。
六、建物有無積欠大樓管理費用,因欠缺公示資料,應買人請自行查明,如有爭議,由拍定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