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600,000元。
四、1507建號建物座落30地號土地,共有部分1529、1530建號建物為社區公設(含停車位編號140號),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112年9月8日查封筆錄、113年12月24日訊問筆錄所載,現況係債務人公司自110年5月28日無償借予謝0育使用中,惟業經本院以民國114年12月3日執行命令除去使用借貸關係,於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如該執行命令於點交前經廢棄確定者,則不點交。
五、拍賣之1507號建物未據陳報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或嚴重漏水等情事,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