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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21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63,000元。
四、無抵押權設定。
五、查封時,系爭建物屋況老舊,屋內凌亂,另據聲請人稱:系爭建物由相對人蔡榮彬等居住。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編號1建物按現況點交。
六、編號1建物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應買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七、本件係依分割共有物判決主文諭知變價分割而進行拍賣,拍賣標的之全體共有人均可參加應買或承受,並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