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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9809建號建物現場查封時,由保全會同上樓,債務人李敏彥在場稱目前無人居住使用,已無水電,亦無增建,故本件拍定後點交。
二、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134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富錦街10號、10之1號建物,因係拍賣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且本件拍賣標的須一併為移轉登記,故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三、據債務人在場稱建物並無發生火災及非自然死亡事件,亦非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6,0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21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