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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哥哥在場稱建物債務人目前出租予第三人葉○和居住使用,自113年5月起開始承租,未定期限,租金每月新臺幣2,000元。經地政人員檢視現場,建物一樓屋前有遮雨棚增建即暫編879建號。本件不動產拍定後均不點交。
二、暫編879建號建物為未登記建物,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三、886地號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本件係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全部拍賣標的一併承買。
四、本件拍賣土地、建物以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與拍賣公告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00,000元。
四、無抵押權設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