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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本件建物查封時,債務人女兒在場稱債務人在外地工作,很久未返家,房子現由其居住,查看屋內尚有債務人之物品,建物沒有配附停車位。138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
二、依地政人員指界稱638-1地號位於建物所屬社區基地旁,狹長型,地上雜草。此土地僅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三、本件拍賣標的為集合式住宅:基地、公共設施(含道路)用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其坐落土地638地號及因分割增加之638-1地號之共有人均無優先承買權。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20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63,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