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51023、暫編53077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385、386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3年11月7日現場測量時,5樓與6樓有內梯相連(即51023、暫編53077建號建物),地政人員表示5樓建物本身亦有外推及增建之情形。債務人表示未配賦車位,目前由債務人及其家人自行使用居住。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暫編53077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四、暫編53077建號建物5樓頂樓增建部分,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函覆,為屋頂之垂直增建違章建築,為新違章建築,限期強制拆除,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本件不動產分甲、乙標分別拍賣,各標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5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300,000元。
四、甲、乙標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11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