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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面採光三樓 近LG07站

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65巷12弄1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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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片
  • 地圖
  • 建物平面圖
  • 法院拍賣公告
公告底價
1400萬
開標結果
待標中
  • 公告坪數
    24.38
  • 每坪單價
    57.42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6/03/16 14:30
  • 拍  次
    1拍
  • 點交情形
    點交
  • 保 證 金
    280萬
聯 絡 人
趙先生
調整字級

物件資料
公 告 坪 數
24.38
主 建 坪 數
20.59
附 屬 坪 數
3.79
公 設 坪 數
其 他 坪 數
增 建 坪 數
土 地 坪 數
7.54
車 位 坪 數
車 位 屬 性
-
捷 運/火 車
萬大中和線LG07站
房 屋 類 型
公寓
結   構
RC
屋   齡
47
樓 層 別
3/5
房 屋 用 途
住家用
會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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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料
拍 賣 地 點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   號
114年度司執字第116604號
拍 賣 範 圍
全部
拍 賣 原 因
消費借貸
抵 押 權
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8月28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本件建物現由伊一人居住,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漏水、非自然死亡等情事,屋內為3房1廳1衛浴,有廚房及前後陽台。
二、本件拍賣標的現為債務人占用,故拍定後點交。
三、嗣囑託估價師事務所至現場履勘查明該不動產有無發生影響交易之特殊事由,經估價師事務所函復稱:本件建物坐落基地屬「(108年10月24日)變更中和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配合主細拆離)(第一階段)案」範圍內之住宅區。經查詢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網站,本件建物無輻射屋紀錄,訪查鄰居據稱未曾聽聞有發生或發現其他相關影響價額之特殊情事,如海砂屋、地震受創、建物內非自然死亡等,惟對於其陳述之真實度,查證上確有困難,至於有無嚴重漏水,因無法進入室內勘查,故無法得知。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800,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五、本件拍賣標的之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費、瓦斯費、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六、另債務人遺留於本件拍賣標的內之動產,因屋內動產並不在拍賣範圍內,如拍定後仍遺留有價值之遺留物在現場,本院尚須依強制執行法第100條之規定命拍定人保管遺留物、拍照、造具遺留物清冊陳報法院、限期債務人領回、鑑價、詢價、拍賣等,需耗費相當時日,亦請投標人注意。
七、本拍賣公告所載不動產面積,係以查封時之謄本為依據,如地政機關於查封後實施重測,則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經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重測後面積與公告不符,聲請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八、本院於實施不動產勘測時,業已就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囑請相關人員至現場查看,並且將調查結果載明於上揭使用情形欄,惟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注意查明之。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本院就上開事由所載使用情形不明或未盡調查能事等理由,請求增減價金 or 聲請撤銷拍賣。
九、刊登於網站或其他處所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十、若於本件標的拍定日(含)以前,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等情形者,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並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拍定人不得異議。
內容展開

本物件資訊如有遺漏,以法院公告為準。

地圖
公 告 底 價
1400
開 標 結 果
待標中
  • 公告坪數
    24.38
  • 每坪單價
    57.42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6/03/16 14:30
  • 拍  次
    1拍
  • 點交情形
    點交
  • 保 證 金
    280萬
聯 絡 人
趙先生

留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