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依據本院113年11月27日履勘筆錄,本次拍賣標的306建號整棟屋內堆滿雜物且已斷電,顯已長期無人居住使用,屋內有內梯通往1至3樓,3樓以上有一門通往4樓,4樓牆壁及天花板有嚴重壁癌,5樓牆壁亦有壁癌,6樓為屋頂;306建號建物登記僅3層樓,2446建號則包含第1層至第5層樓增建部分。本次拍賣之建物除坐落391地號及390地號外,尚佔用鄰地387、398地號,經函詢前開地號土地管理人新北市政府養工處及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瑠公管理處均稱建物係無權佔用土地,應買人需自行負擔拆屋還地之風險,306建號及2446建號拍定後點交。
二、2446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拍定人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經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14年1月9日新北拆認二字第1133243480號函列為屋頂部分屬垂直增建違章建築,法定空間部分屬水平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影響公共安全之違章建築,限期拆除,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三、本件拍賣標的另經函詢相關主管機關後,查復無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海砂屋、地震受創之紀錄,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四、391地號設有地上權,地上權拍定後不塗銷,另據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113年11月29日新北店地登字第1136093207號函稱,雖地上權人曾有建物坐落之保存登記,惟已均辦竣滅失登記,故本件地上權人均無優先承買權。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1,5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30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