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5935 建號建物經法院現場查封,坐落於 6 地號土地,門牌號碼為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 230 巷 17 號 16 樓,據總幹事在場陳稱,17 號 16 樓住戶為債務人,並未出租予他人使用,嗣經轄區員警查訪,經按鈴三次無人應門,惟一樓門口信箱無信件遺留,故拍定後點交。
二、6127 建號建物係為停車位,坐落於 2 之 1 地號土地,據總幹事在場陳稱車位不固定,目前債務人之車位為編號 74 號,車位為 2 年抽一次,拍定後不點交。
三、經地政機關函覆,本件拍賣標的 2 之 1 地號、6 地號、18 之 5 地號為 5935 建號、6127 建號之建築基地,建物應與土地之應有部分一併移轉,故基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四、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 5 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3,366,000 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680,000 元。
四、拍定後抵押權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