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部份點交、部份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查封之229地號土地上之7219建號建物為一、二樓,有夾層增建,二樓露台外推增建,改為廚房及廁所,一樓亦有廚房,壁癌嚴重有漏水,二樓其中一房間屋頂破損嚴重,債務人朋友稱該屋無人居住,其內仍留有大量傢俱、雜物,管理員稱該屋有一地下一樓平面停車位編號30號,出租他人使用。該屋一樓、二樓均有大門可以進出,一、二樓內部有樓梯可以互通。另據債權人陳報,地下一樓平面停車位編號30號目前由第三人自民國114年起承租使用中。
二、本件拍賣標的7219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其餘部分債務人為現實占用,拍定後均不點交。
三、債務人積欠大樓管理費用之多寡及拍賣不動產是否確實附有停車位及其實際位置與債務人使用權之有無,因欠缺公示資料,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不能執該事由請求增減價金。
四、本件拍賣標的21730建號建物並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係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階。
五、本件拍賣之229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第二種商業區。
六、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仟伍佰貳拾玖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肆佰伍拾捌萬柒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