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㈠22279建號拍定後點交。
㈡民國114年12月4日現場查封時,發現屋外大門上鎖,但內門未鎖為半開狀況,往內目視看不出有人居住,詢問管理員及鄰居表示已久未見債務人回來。債權人嗣陳報經與管理員洽談得知房屋因未繳水電費已斷水斷電,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5,09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5,02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7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