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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 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6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8,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400,000元。
四、建物假扣押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本案執行時據債務人哥哥表示為債務人已不住在此約半年,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另本件係屬耕地,私法人需取得許可證明始得應買,建物為農舍,應買人須無自用農舍始得應買,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五、抵押權及假扣押禁止處分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六、附表編號2之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部分坐落鄰地(地號932)上,即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或鄰地所有權人主張拆屋還地,則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