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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2693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358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2年12月1日假扣押現場查封時,經按門鈴無人應門,經同號1樓鄰居表示,債務人吳俞樺已久未居住於此,現無人居住使用。114年3月12日現在履勘時,鎖匠無法開啟大門,前案員警查訪,系爭建物目前無人居住使用。配附機械車位編號2號。115年1月9日經債務人陳報已無人居住,惟現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3,56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72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1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