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查封時債務人之子在場,屋內壁癌嚴重,目前由債務人與其子、其子之女友共同居住,二樓有地震受創且有嚴重漏水,經債權人陳報標的物照片到法院,屋內有嚴重漏水、地震引起裂縫及鋼筋外露之情形,債務人於家中做資源回收,屋內堆滿雜物,僅留通道可以進出。本件標的物由債務人占有,拍定後應予點交。
二、現場標的物廚房後端有增建,經地政測量為2764建號,本建2764建號增建部分係未辦保存登記之違章建築,得標人無法持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上開未登記建物涉及違章建築部分,業經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以新北拆認一字第1123228829號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認定為「既存違章建築」、「垂直增建」「水平增建」,並拍照建檔列管在案,投標人應自行至拍賣標的現場查勘並評估風險後始為投標,若於拍定前已經拆除大隊拆除,法院依法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此事由主張異議或撤拍。
三、依新北市政府地政局來函,拍賣之鶯歌區國際段2120號地號屬「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