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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現由屋主自用,四樓為一廚、一房、一衛,五樓為三房、一位,屋內均為雜物灰塵;五樓通往增建部分之樓梯牆壁有輕微剝落,鋼筋有部分外露。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標的21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新店區玫瑰路61巷2、4、6、8、10、12、14、16、18、20、22、24、26、28、30、32、34、36、38、40號建物南側,上為雜木林。47地號土地其上座落:①新店區如意街112即114號,含112號西側之遮雨棚架及114號東側之一層樓建物;②新店區玫瑰路55巷24、26、28、30號即30號東側之一層樓建物,含玫瑰路55巷之部分巷道;③新店區玫瑰路57巷33、35、37、39號及39號東側及41號西側之空地。2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保護區,24及4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已建築開發密集地區。
二、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14年7月28日新北工建字第1141504096號函覆,本件拍賣標的21、24、47地號土地,係78使字第1892號使用執照(76建字第964號建造執照)(即本件拍賣建號建物之使用執照)之建築基地。
三、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查行政院核能安全委員會網站所公告,所有已發現的放射性污染建築物(通稱輻射屋)均為民國71年至73年建造之建物,其使用執照核發日期在71年11月至75年1月間,本件建築物完成日期為78年12月7日非屬前揭公告區間;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14年10月22日新北工建字第1142124952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4年10月22日新北消指字第1142124739號函覆,自107年1月1日至114年10月19日止無受理旨揭地址火災案件紀錄;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114年11月25日新北警店刑字第1144141766號函覆,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四、本件拍定後除共同使用部分715、1053、1054、1055建號之持分查無明確之分管契約,其餘部分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59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32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