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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標房地查封時,由相對人居住使用,增建部分有占用鄰地,需經過他人建物門前始得到達本件房地,其權義由買受人自理。拍定後點交。
二、如非本件房地共有人得標,其餘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本件為分割共有物執行名義,無拍賣次數限制。
三、本標暫編116建號之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增建部分,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2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4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