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一、本件拍賣標的建物除4144建號建物前出租於第三人,期間至108年1月31日止,業已屆期,屋 內物品尚未清空外,其餘均為空屋(4146、4155、4165並為毛胚屋),拍定後均依現況點交。 又據債權人陳報各建號建物有編定之車位使用權:4143建號為17號(B3),4152建號為24號 (B3),4144建號為19號(B3),4153建號為20號(B3),4154建號為25號(B2),4146建號為29號 (B2),4155建號為30號(B2),4165建號為26號(B2),惟債務人是否確係分配該等編號之停車 位使用權,尚應受區分所有人會議決議之拘束,拍定後不點交,請應買人注意。 二、本件拍賣標的另有債務人與第三人開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土地建物權利移轉請求之預告登 記,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