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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62188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75-1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10月15日現場查封時,由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未出租,無車位。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6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4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24日第一次拍賣。(上午10時30分開始投標,11時開標。)